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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严格复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
发布时间:2007-11-22 17:23:52 | 人感兴趣 | 人参与 | 评分:3
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,今年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日前已结束初审工作,共有2206户申购家庭初审合格进入复审公示阶段,另有164户因不符合申购条件被取消申请资格。

    据了解,2007年度苏州市中心城区(平江、沧浪、金阊区)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正式受理申请2370户,经初审已基本合格的有2206户,目前已正式向社会公示。如对申请人家庭所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,应在7日内向市房管局房改办反映。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、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,将确认申请人家庭具备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资格。

    今年因不符合供应条件而被取消申购资格的申购家庭共有164户,占正式受理家庭的6.92%。按规定,这些被取消申购资格的家庭“四年内不再受理其购房申请”。也就是说,这些家庭要到2012年才能重新申请。同时,因为实行家庭成员全员宴名制申请,家庭成员另外组成新的家庭重新申请时,因身份证号码的主要有效段号码相同,计算机录入时也会有限制。

    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提醒,因时间紧迫,已初审合格的申购家庭如欲放弃本年度摇号的,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,在2007年11月30日前到市房产管理局直属房屋所办理放弃摇号保留资格的确认手续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的相关政策规定,工作进展以及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家庭名单等详细情况,可登陆苏州市房产信息网或到直属房屋所公告栏查阅。预计供应摇号工作在12月20日左右进行。

作者:佚名 来源:新华网 【发表评论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【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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